新甫京娱乐娱城-正版App Store

温度:20-28℃ 天气现象:多云 风向风速:偏北风3-4级

三、开发建设主体未灭失但不配合办理或怠于配合办理的怎么办?(《关于加快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通知》(海府办规〔2022〕1 号)

答:对开发建设单位不配合办理首次登记,致使业主无法办理不动产登记的,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书面告知原开发建设单位或原权利人,经公告(公示期不少于 30 个自然日)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开发区管委会、区人民政府指定的机构、组织或业主委员会、业主代表作为主体申请办理首次登记和转移登记。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主办: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海口市信息中心
海口市信息中心规划设计并技术实现 网站技术支持电话:0898-68725613
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98-68710000 政府咨询投诉电话:0898-12345
琼公网安备46010002000008号 琼ICP备17005283号-1 政府网站标识码:4601000009

温馨提示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海口市政府门户网站,进入非政府网站
是否继续?

XML 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