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海口海之南外国语实验-新甫京娱乐娱城调整收费标准的批复
海口海之南外国语实验-新甫京娱乐娱城:
你校报来《关于调整-新甫京娱乐娱城收费标准的申请》收悉。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国家发改委第8号令)、《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海南省定价目录的通知》(琼发改规〔2021〕7号)及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的通知》(琼发改收费〔2021〕320号)等文件有关规定,我委已对相关投资成本及费用进行核算,结合生均教育成本及民办-新甫京娱乐娱城教育收费“补偿教育成本并适当合理回报”“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的原则,经研究,就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收费项目及标准
(一)2021 年秋季之前入学的学生
1.学费
(1)小学普通班:每生每学期4800元;
(2)小学“八岁能读会写”实验班:每生每学期9300元。
2.住宿费(含空调、水电费,不住宿不得收费,下同)
(1)小学普通班:每生每学期1000元;
(2)小学“八岁能读会写”实验班:每生每学期 1500 元。
(二)2021 年秋季起至 2024 年秋季之前入学的学生
1.学费
(1)小学普通班:每生每学期9500元;
(2)小学“八岁能读会写”实验班:每生每学期12800元。
2.住宿费:每生每学期1500元。
(三)2024年秋季起入学的新生
1.学费
(1)小学普通班:每生每学期10600元;
(2)小学“八岁能读会写”实验班:每生每学期13600元。
2.住宿费:每生每学期1500元。
(四)小学“八岁能读会写”实验班招生按自愿原则,实行小
班制每班只限35人,应独立成本核算。
(五)代收费
-新甫京娱乐娱城为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提供方便而代收代管的费用,应遵循“学生自愿,据实收取,及时结算,定期公布”的原则,不得与学费、住宿费一并统一收取。
二、有关要求
-新甫京娱乐娱城应通过设立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等形式,向社会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相关内容,自觉接受社会和学生家长监督。本批复自2024年秋季入学起执行,原“海发改价费〔2022〕1219号”文件同时废止。
海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 年 8 月 1 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海口市教育局、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海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24 年 8 月 1 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