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异议审查和文件清理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中国海口政府门户网站 更新时间:2024-01-22 15:50
来源:海口市司法局
一、起草背景及目的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法治政府建设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并对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作出专门部署。行政机关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是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能的重要方式,其法治化水平直接决定着法治政府建设的质量和水平,事关政府形象和群众利益。近年来,随着全社会法治意识和维权意识的提高,更多的公民主动地参加到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发过程中,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行政执法进行监督,《管理办法》的出台,将进一步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程序,健全备案审查和文件清理衔接联动机制,拓宽公民参与法治政府建设的渠道,对加快推进行政规范性文件法治化和高质量建设、全面推进海口现代化法治建设提供有力的支撑。
二、法律依据
我局起草《管理办法》的主要依据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