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划定737个环境管控单元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 海口国家高新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落实案例全国推广
本报9月19日讯 9月19日,记者从“加快推动海南自贸港高质量发展”系列专题新闻发布会(第二十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落地应用专场了解到,海南根据生态立省实际,划定了737个环境管控单元,全面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
据介绍,海南省2021年开始全面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通过搭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信息平台,实现与“海易办”“海政通”、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工程建设项目策划生成平台的互联互通。今年9月,海南出台了《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以高水平保护推动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省生态环境厅发布了《海南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2023年版)》,明确全省、“三极一带一区”、市县及各管控单元的管控要求,引导经营主体、社会公众共同参与和监督海南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工作。目前,海南共划定了737个环境管控单元。其中优先保护单元488个,重点管控单元180个,一般管控单元69个,为高质量发展“明底线”“画边框”。
海南实施分区域差异化精准管控,基于“三极一带一区”发展和保护战略格局,进一步明确了省重点区域差异化管控策略和实施要求。例如,海口经济圈、三亚经济圈、儋洋经济圈实施精细化的污染物排放管理。在服务自贸港重点园区高质量发展方面,海口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在规划编制和招商引资过程中,落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通过细化减排举措和污染管控要求、调整优化空间布局、腾退高耗低效、淘汰重污染、保留企业转型升级等措施,推动企业环境管理水平不断提升,该案例也获生态环境部认可,并向全国推广。
此外,海南发挥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信息平台指挥官作用,把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作为项目行业准入和区域准入的重要参考依据。
下一步,我省将加快推动《海南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规定》《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与国土空间规划衔接指导意见》的出台,深入研究园区“机器+环评”应用模式,完善邻避效应分析和园区选址推荐应用场景,在实施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的前提下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